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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列舉鄭智違約事實 稱第二被告尚未作出任何回應

2006-05-12 16:02:48 來源:中國鞋網(wǎng) 中國鞋網(wǎng) http://wvsf.cn/

    5月12日上午,耐克公司中國區(qū)代表在北京凱賓斯基飯店召開媒體通氣會,宣布以不正當競爭為由正式起訴阿迪達斯,并將山東魯能隊球員鄭智列為第二被告。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已經(jīng)正式就此事立案,耐克中國區(qū)傳播總監(jiān)朱近倩表示,耐克目前并沒有對阿迪達斯以及鄭智本人作出金錢方面的要求,但保留這個權力。

    自2003年開始,耐克公司與鄭智簽訂了一份獨家贊助合同,期限至2007年。在此期間,除了國家隊活動需要,鄭智在其他場合不得以個人身份為阿迪達斯進行品牌宣傳。由于此前阿迪達斯公司與國家隊簽訂協(xié)議,成為國家隊的贊助商,而運動員只能以國家隊的名義出現(xiàn),并且要有至少三名運動員一同出現(xiàn),以證明是國家隊的活動。

    然而自2005年開始,耐克逐漸注意到阿迪達斯開始誘使鄭智以個人形象為其進行宣傳。由于耐克當初與鄭智簽訂的是排他性合同,因此在發(fā)生了此類事件之后耐克主動采取措施,向阿迪公司進行善意提醒以及協(xié)商,要求阿迪達斯停止一切利用鄭智形象推廣和宣傳阿迪達斯的品牌及其產(chǎn)品的商業(yè)性活動。耐克中國區(qū)傳播總監(jiān)朱近倩表示,雙方多次協(xié)商后,阿迪始終沒有作出任何回復,因此耐克認為阿迪達斯的行為從主觀上來說是故意侵犯耐克的合法利益,因此才決定將其告上法庭。

    耐克方面聲稱自從2003年與鄭智簽訂合同以來,公司內(nèi)部一直誘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與鄭智保持聯(lián)系,但是耐克正式提請訴訟之后并沒有正式與鄭智取得溝通,耐克代表表示尚不清楚鄭智對自己成為被告一事是否知情。而事情發(fā)生之后鄭智也并未就自己此前的違約行為向耐克工資進行回應。由于此前鄭智領銜的“我的世界杯”活動是在朝陽區(qū)的工人體育場進行,因此耐克選擇在潮陽區(qū)人民法院提請訴訟。朱近倩在發(fā)布會上表示,潮陽區(qū)人民法院已于今日正式立案處理此事,而在這起商業(yè)糾紛發(fā)生之后,耐克仍希望鄭智能夠繼續(xù)履行其與耐克的合同。

    朱近倩否認鄭智領銜“我的世界杯”活動一事是整個事件的導火索,盡管耐克在訴訟中并未對第一被告阿迪達斯公司和第二被告鄭智提出金錢方面的要求,但是耐克仍然保留這個權力。

    耐克列舉鄭智違約事實:

    2005年:鄭智作為俱樂部球員在中超賽季開始后開始穿著阿迪達斯球鞋;

    2005年3月23日:鄭智參加在北京舉行的慶祝阿迪達斯公司成為2008奧運合作伙伴的酒會,國內(nèi)媒體對鄭智的出席進行了廣泛的報道;

    2005年11月7日:阿迪達斯公司邀請并贊助鄭智前往西班牙馬德里,出席阿迪達斯公司的一個商業(yè)性活動,穿著阿迪達斯服裝接受采訪,并拍攝阿迪達斯廣告宣傳片;

    2005年12月10日:阿迪達斯公司安排鄭智前往上海,參加“阿迪達斯足球周末”活動。在活動中,鄭智穿著阿迪達斯服裝和運動鞋,并未阿迪達斯生產(chǎn)的2006世界杯比賽用球進行揭幕;

    2006年1月:鄭智開始參加阿迪達斯公司組織的“+Challenge”(自己的世界杯)大型商業(yè)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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