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電工程,包括“電子申報、電子監(jiān)管、電子通關”三個內容。
一、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程序
入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程序是: 報檢 后先放行通關,再進行檢驗檢疫。
出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程序是: 報檢 后先檢驗檢疫,再放行通關。
(一)入境貨物檢驗檢疫
1、入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程序
申請 報檢 ——受理報檢——辦理通關——實施檢驗檢疫——放行
(1)法定檢驗檢疫入境貨物的貨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貨口岸或到達站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報檢;
(2)提供有關的資料。
(3)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審核有關資料,符合要求,受理報檢并計收費用轉施檢部門簽署意見,計收費;
(4)對來自疫區(qū)的、可能傳播傳染病、動植物疫情的入境貨物交通工具或運輸包裝實施必要的檢疫、消毒、衛(wèi)生除害處理后,簽發(fā)《入境貨物通關單》(入境廢物、活動物等除外)供報檢人辦理 海關 的通關手續(xù);
(5)貨物通關后,入境貨物的貨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檢驗檢疫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到指定的檢驗檢疫機構聯(lián)系對貨物實施檢驗檢疫。
(6)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入境貨物簽發(f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放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貨物簽發(fā)《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需要索賠的簽發(fā)檢驗檢疫證書。(重要的考點)
2、對于入境的廢物和活動物等特殊貨物,按規(guī)定,要先進行部分或全部項目的檢驗檢疫,合格以后才簽發(fā)《入境貨物通關單》。
3、最終目的地不在進境檢驗檢疫管轄區(qū)內的貨物,可以在貨物通關后,調往目的檢驗檢疫進行檢驗檢疫。
(二)出境貨物檢驗檢疫
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程序是:
“報檢后,先檢驗檢疫,后通關放行”。
第一個步驟:報檢
第二個步驟 :受理報檢
第三個步驟:檢驗檢疫部門對貨物實施檢驗檢疫
第四個步驟:檢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合格評定
對于合格的,有兩種情形
1、如果說貨物的產地和報關地是同一個地方,那么就開出《出境貨物通關單》。
2、如果說貨物的產地和報關地方不一致的,則開出《出境貨物換證憑單》或《出境貨物換證憑條》,由報關地檢驗檢疫機構換發(fā)《出境貨物通關單》。
二、出入境集裝箱、交通工具、人員的檢驗檢疫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集裝箱的報檢
1、入境集裝箱的報檢
(1)進境集裝箱的報檢人應在辦理報關前,向進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指空的集裝箱,或者集裝箱裝的是非法檢貨物
(2)對于裝載法定檢驗檢疫貨物的進境集裝箱,與進境貨物一起報檢,一起簽證放行
2、出境集裝箱的報檢
(1)出境集裝箱的報檢人應在裝貨前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空的集裝箱)
(2)對于裝載出境貨物的集裝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憑啟運地檢驗檢疫出具的檢疫證單驗證放行。
(3)對于在出境口岸拼裝貨物的集裝箱,由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
(二)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員
1、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員
必須在口岸檢驗檢疫指定的地點接受檢疫。
2、出境交通工具和人員
必須在最后離開的國境口岸接受檢疫。
三、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 流程
報檢/申報、計/收費、抽樣/采樣、檢驗檢疫、衛(wèi)生除害處理、簽證放行。